据最高人民法院消息,10月2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一案。殷美根被控在20余年的时间里受贿超2亿元。
▲庭审现场。图据最高人民法院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23年,被告人殷美根利用担任原江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九江市委常委、副市长,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江西省副省长,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副省长兼赣江新区党工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7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殷美根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殷美根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殷美根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简历显示,1963年出生的殷美根为江西南昌人,1985年参加工作后便长期在江西省任职。2008年5月起,殷美根先后任九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代市长、市长等职。2013年9月,任九江市委书记等职,2015年11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2016年11月,殷美根任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书记,2020年3月转任江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21年11月,殷美根不再担任江西省委常委。
2023年1月,殷美根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同年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殷美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去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殷美根被“双开”的消息。通报称,经查,殷美根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毫无纪法意识,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共同体,伙同亲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生 尤丽琴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