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现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雨鑫,男,汉族,1994年9月5日出生,身份号码:41020319940905XXXX,住址为河南省顺河回族区汴京路38号院雅庭花园5号楼2单元301号。
执行案号:(2020)豫0203执796号
涉案标的:71857元及利息
希望知晓被执行人胡雨鑫财产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拿出执行到位金额的10%向举报人酬谢。
希望知晓被执行人胡雨鑫行踪线索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的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申请人自愿拿出2000元向举报人酬谢。
悬赏期限至本案全部债权执行完毕为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悬赏金:1、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3、有关人员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财产线索;4、其他依法不予发放情形的。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对举报人及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者予以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
0371-23809366 13653788799 13937840013
联系人:谷法官
(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