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建筑货款的合同纠纷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刘某某和被告李某某约定,向李某某的工地供应楼板(预制板)。李某系该工地的管理人员,收到楼板后,以李某某的名义向刘某某出具欠条,欠原告楼板款49000元。原告多次向李某某、李某催要货款未果,将二人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天立了解到,李某对所出具欠条上的欠款已偿还5000元,剩余44000元。经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原告刘某某和被告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由李某偿还40000元;撤回对李某某的起诉。
近日,商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建筑货款的合同纠纷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
原告刘某某和被告李某某约定,向李某某的工地供应楼板(预制板)。李某系该工地的管理人员,收到楼板后,以李某某的名义向刘某某出具欠条,欠原告楼板款49000元。原告多次向李某某、李某催要货款未果,将二人诉至商水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天立了解到,李某对所出具欠条上的欠款已偿还5000元,剩余44000元。经过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原告刘某某和被告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同意由李某偿还40000元;撤回对李某某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