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涉罪未成年人与家庭融合,优化亲子关系,提高亲子沟通技巧,提升其家庭成员的监护和教育能力,11月12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教活动。
今年9月,小军(化名)因盗窃罪被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司法社工在对其进行社会调查时发现,小军父母在其小时候就分居两地,不久后离异,之后小军一直与父亲、奶奶生活在一起。其父亲因平时工作忙碌而对小军的监管教育和关心均不足,又因小军对法律的认识较为浅薄,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活动伊始,公安机关向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说明了孩子的行为对自己、被害人、家庭及社会造成的伤害,与其一起分析了孩子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同时提醒其监护人要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陪伴,多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接着灵宝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陈凯平向涉罪未成年人及监护人重申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需要遵守的相关规定。针对其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向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并有针对性的引导其监护人改变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其明白教育孩子要将“爱”与“管束”并行。
活动最后,司法社工结合实际案例向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表明沟通的重要性,并向监护人传授与孩子沟通交流的技巧,让孩子能够主动的打开心扉,向其倾诉心中疑虑。通过让孩子与其监护人互动,让孩子与家长都向对方表达出自己最真实的感受以加深彼此之间的联系。
此次活动为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提供了实用的教育指导,为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奠定了基础。下一步,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将联合司法社工将继续根据涉罪未成年人的特点制定个性化服务,使其得到更好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其能够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陈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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