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陪审
石杰
法治精神需传承,和谐社会共筑成。人民法院护公平,人民陪审为民生。甲辰龙年 10 月 14 日上午,我有幸受鲁山县人民法院瓦屋法庭之邀,参与出庭进行人民陪审,此次乃是巡回审判案件。
人民陪审,此乃全新的司法制度,乃是专业法官与非职业法官协同审理案件之制,将司法公平公正之原则彰显得淋漓尽致,人民法官为人民,人民亦参与司法。为能参与陪审,历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随机抽取,又经人大常委会任命,我终有幸跻身人民陪审之列。此中,有荣誉加身,有责任在肩,更有担当于怀。
接到通知后,我与瓦屋五小的张娟老师早早驱车赶赴瓦屋法庭,静候工作安排。不多时,杨海会庭长与雷景焜法官邀我们上车,前往上竹园寺村公开审理一起经济纠纷案。途中,庭长再度详述案件情形,我们展开探讨,达成共识,确定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方针。
抵达上竹园村,只见瓦屋镇司法所及该村村委会的同志早已将桌子、凳子摆放整齐。我们拉起横幅,挂上院徽,摆好标牌,原被告也相继到场,部分群众参与其中,众人各就各位,在严肃庄重的氛围中庭审开启。审判员先是介绍与会人员,核实原被告信息,而后进行庭前调解。然而,因利息意见未能统一,随着审判员法槌重重敲响,庭审进入审判阶段。原告刘某陈述过程、诉求理由及请求。原告陈述中提及,为追回欠款,曾轻信非正规的法律服务部门,损失达 3000 元。法官与司法工作者当即开展普法教育,司法人员还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令在场众人皆受到法律的再教育。被告霍某、冀某认识到担保的责任,庭审结束后愿意签订协议逐步还款,原被告最终接受调解。
公平公正,乃法律之基石、社会之磐石、和谐之源泉、进步之阶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百姓眼中容不得半粒细沙,瓦屋法庭切实做到了公正审判。身为陪审员参与合议讨论,让我对法官的工作增添了一份理解、一份信任,更增添了一份感动。公正犹如光芒,照亮人心;法律之言,人人敬畏;司法天秤永远保持公平,和谐社会方能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