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继全国两会关键词、“百年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关键词、二十大关键词、中国式现代化关键词等专栏后,2024年澎湃新闻携手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上海市政治学会,开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键词。我们将围绕全会《决定》选取关键词,从理论与实践结合的角度进行解读。
今天的关键词是: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内作风建设的重要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从“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到“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这为提升中国共产党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能力和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
何谓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事物都是由形式和内容两大要素构成的,只有形式没有内容,容易堕入形式主义的窠臼,马克思曾指出,“如果形式不是内容的形式,那么它就没有任何价值了”。实际工作中,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是我们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必须长期重视的重要内容。
所谓形式主义,简单地说,就是徒有其表,虚有其里。习近平总书记从态度、行为和结果方面,系统阐释了形式主义的表现和特征,他强调,少数领导干部存在态度上“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行为上,“做起来挂空挡”、“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用光鲜亮丽的外表掩盖了矛盾和问题”,错把“‘痕迹’当‘政绩’”,结果就是搞了一些“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式主义的作风问题同党中央提出的察民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的要求相悖,将本来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办成了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之事。所谓官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将其总结为,“心里没有群众”,工作中少数领导干部“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也“不去做、不想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甚至是“无视群众期盼或不敢应对群众诉求”,结果就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同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是相悖的。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虽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都是不良作风的表现,但形式主义也是官僚主义的表现之一,一定程度上,官僚主义又是形式主义的成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和作风的变异形式,两者的表现具有时代性、多样性和变异性。究其原因和本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背后是功利主义、实用主义作祟,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而“官僚主义背后是官本位思想,价值观走偏、权力观扭曲,盲目依赖个人经验和主观判断,严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如果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和蔓延,不仅会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也会损害党的执政形象、破坏党群关系、侵蚀党的执政基础。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同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优良作风格格不入,是我们党的大敌、人民的大敌。”通过作风看党性,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就是在解决作风问题的基础上,解决好党纪和党性问题,也是树立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问题,是继续坚持党实事求是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的具体要求。
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的实践路径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推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向治本深化,关键是要从制度导向、责任建设、过程管理和结果问责方面系统施治,清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第一,树立清晰的制度导向。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问题,首先要修好共产党人“心学”,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融入全面从严治党的全过程,以党性修养为目标,以完善党纪为保障,以党风建设为牵引,实现党性党纪党风的一体化建设,这是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关键所在。其次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用更科学、更严密、更规范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制度建设与管党治党需要相适应、与党的各项建设相配套,全方位织密制度的笼子,确保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效果,即“要通过清晰的制度导向,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破除上述两大作风建设,亟需树立清晰的制度导向,确保党的作风的制度建设和其权力观、政绩观的内在要求保持一致性。
第二,构建科学的责任体系。要实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系统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是前提,为实践中敢问责、严问责、常问责提供科学的责任保障。一方面,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原则,分解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内容,明确履责对象,优化责任结构,完善履责机制,逐步压缩制度空白和模糊地带,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加重基层负担问题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坚持分层分类原则,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为抓手,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夯实主体责任和专门监督责任,同时,还要突出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坚持从党中央做起、从高级干部严起,一级示范给一级看、一级带领着一级干,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守土知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第三,坚持全链条的过程管理。过程管理是责任落实的关键。针对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老问题新情况,一方面,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检视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症结,通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及其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将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结合起来,注重日常过程管理的链条建设,推动作风建设管理闭环的成型定型。另一方面,坚持精准导向,施行靶向纠治。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表征和成因,以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为抓手,把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贯穿于过程管理中,力戒虚功、务求实效。
第四,完善精准化问责的机制。针对有的地方问责体系不够科学、问责内容过于宽泛、问责频度过于密集等问题,党中央持续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着手为基层松绑减负。党的十九大以来,不仅建立了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而且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聚焦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指标设置过宽过多过细、不够科学精准、考核频率频度过密、脱离实际等倾向,以及考核结果处置不当等问题,聚焦精准化导向,进一步明确问责情形的内容、操作的规范、实际的程序和相应的机制,确保问责行为的精准化和科学化,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提供制度支持。
(作者系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