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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司法救助金 扶危救困暖人心
西安政法
2024-10-30 18:38:08

“谢谢检察院的检察官,感谢你们在我们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给我们送来了温暖,送来了关怀。”近日,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给张某等人发放司法救助金时,张某感谢地说道。

2019年,张某等10位农民工在陕西某建筑公司建筑项目从事房屋装修和地面绿化等工作,在工程结束后,该建筑公司共拖欠张某等10名工人工资一直未予支付。为追讨欠薪,张某等10人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确认该建筑公司应支付张某等10人全部工资,但因该公司名下无可执行财产,导致张某等人的欠薪问题一直未解决。

2024年6月,张某等人得知此类情况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遂向莲湖区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该院在接到张某等人司法救助申请后,遂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了解,张某等10人年龄差异较大,有人年龄已在50岁以上,均是以外出打工、务农为生,经济收入较低,收入不稳定,上有老下有小且家庭负担较重的家庭,有的本人或其家属长期患病,因被拖欠工资造成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经办案检察官调查核实,认为张某等10人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当事人解决燃眉之急。

民之所需,行之所至。莲湖区检察院以做实做优“检护民生”工作为抓手,针对被欠薪农民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问题,与区法院、区公安局建立农民工讨薪司法救助信息互通机制,形成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督的保护合力,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地保护,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更完善、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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