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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院涉军维权典型案例(十)
滑县人民法院
2025-06-17 19:26:52

郭某某诉董某某、中国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优质高效化解涉军纠纷,厚植情怀传递司法温度

【基本案情】

原告郭某某系退役军人。2025年1月,原告郭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被告董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双方车辆受损、郭某某受伤。郭某某因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故向汤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董某某及其驾驶的小型客车投保的中国某保险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调解过程】

汤阴县法院涉军立案窗口人员了解到原告郭某某系退役军人,迅速启动涉军维权“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立案登记,填写涉军案件排查表,并在审判系统进行标注,将案件当天流转至承办法官。

承办法官收案后,注意到该案件具有涉军因素,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工作机制,针对郭某某的诉求,明确案件争议焦点,梳理证据、核算损失,经认真分析后发现,该案件责任划分清晰、保险覆盖完整、赔偿项目争议较小,具备快速调解的基础。法官以“背对背”方式开展调解工作,向原告郭某某释明调解具有诉讼成本低、款项到位快等优势,同时在案件事实、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向被告释明原告系退役军人,作为保险公司也应当具有“拥军优属”意识。征得双方调解意愿后,法官组织双方对有争议的赔偿项目进行逐一核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保险公司的疑问进行详细解答,经过法官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调,双方最终就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被告保险公司按约定时间履行了赔偿义务,原告郭某某拿到了赔偿款。

【典型意义】

安阳两级法院始终秉持“涉军案件无小事”的工作理念,主动作为,积极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本案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时2天,既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诉讼程序冗长的问题,让涉军当事人在短时间内获得赔偿,在具体案件中感受到了尊重和保障,彰显了法院的责任担当和司法温度。

来源:汤阴拥军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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