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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物业合同起纠纷,公正判决促履行
顶端平顶山
2024-11-07 17:23:28

顶端新闻记者 孙超 通讯员 王储

“陈庭长,你们的判决非常公正,我现在就把欠下的物业费交给物业公司”。11月5日,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被告家属主动联系郏县法院将所欠物业费交付给原告。

王某系某小区业主,某物业服务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某物业服务公司称王某2023年9月至今欠付其物业服务费1849元,要求王某支付该笔费用及违约金。

庭审中,王某表示,物业服务费是根据房屋面积收取的,但是物业合同上面载明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且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不佳,自己不会支付物业服务费。双方情绪激动,庭审一时难以继续进行。为妥善处理案件,承办法官陈丽丽及时安抚双方情绪,并在庭后多次给双方普及法律知识。针对王某所说,陈丽丽通过多次到案涉小区走访调查、审查证据,证实了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所载不符,某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方面确实存在瑕疵,王某未及时交纳物业费不存在主观恶意,故判决王某根据房屋实际建筑面积支付某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费1749元并驳回某物业服务公司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案件判决后,陈丽丽向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原被告均对判决表示认可。同时,陈丽丽就王某提出的房屋实际面积与合同所载不符等问题,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某在陈丽丽的耐心释法下,对郏县法院的工作表示认可,为承办法官的工作态度点赞,遂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来源: 顶端新闻
编辑: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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