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睢阳区法院创新执源治理模式,通过执前督促的方式,积极引导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促使胜诉权益“更快兑现”、纠纷“更早解决”。
该案系一起劳务合同纠纷,睢阳区法院经依法审理判令杨某支付胡某工资款1.4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足额履行给付义务,胡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马丽收到申请材料后,探索适用执前督促履行程序,及时联系被执行人杨某,告知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以及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可能会面临的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
经马丽释法明理、调解督促,杨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在马丽的协调下,当场履行剩余的7000元执行款,该案至此得以执前化解。
“前几天才递交的执行申请,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钱了,感谢马法官帮我解决了烦心事!”领到案款的胡某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来院办理结案手续时,向马丽再三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