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主动接收监督、推进阳光司法的同时,让案件审理赋能法治宣传,提升群众的法律素养,11月25日,清丰县法院六塔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件详情
2023年9月16日,原告骑摩托车在某村口经过,被告看到后想骑原告的摩托车,原告不同意,随后原、被告发生争执。2023年9月22日,被告召集一帮同学,在某中学门口等原告放学后,对原告实施了殴打。报警后,经鉴定,原告体表多处软组织损伤评定为轻微伤。原告经过住院治疗,伤虽已恢复,但因此事已抑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进行民事赔偿。
庭审现场
随着法槌声的敲响,庭审拉开序幕,庭审现场程序严谨有序、气氛庄严肃穆,主审法官精准提炼案件争议焦点、组织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围绕庭审重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旁听群众聚精会神地观摩案件审判的每个环节,近距离感受案件庭审过程,体验最直观的“法治课堂”。
法官说法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现场说法,向旁听群众讲解了骑自行车、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汽车的年龄限制和必备条件,并认为在该案件中,原被告的父母未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对孩子的不法行为未进行有效制止,法官现场认真解读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其中培养未成年人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内容作了重点强调,为未成年人家长敲响警钟,呼吁旁听群众及时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旁听群众们深受触动,纷纷表示要通过这堂普法课反思自己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和孩子共同成长。
社会各界旁听庭审,是司法公开的体现,更是以案释法、提升普法实效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清丰县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完善工作举措,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深化拓展旁听庭审活动的宣传教育作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供稿:六塔人民法庭
文字:霍路红
编辑:郭世冉
初审:刘亚茹
复核:韩丽敏
终审:李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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