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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男,14岁),在涧西被拦住了
洛阳晚报
2024-11-14 17:46:03

“你今年多大年龄?这车是你开的?”

“14岁,看见交警就慌了。”

…………

近日,在涧西区九都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市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夜查酒驾,发现前方50米处有一辆悬挂临牌的黑色轿车在行驶中突然右拐,进入一条小路。此时,距离该车最近的民警立刻上前拦停该车。

民警介绍,被拦停的是一辆高级轿车,当车门打开时,他们发现驾驶位上竟然坐着一个孩子。经核实,这个孩子就是该车驾驶员,姓张,今年14岁,是一名初三学生,没有驾驶证,也没有喝酒。

民警介绍,他们询问得知,张某某的父母都是生意人,最近刚买了这辆新车。恰逢双休日,张某某趁大人不在家,偷偷拿了车钥匙,驾车邀同学们一起到洛阳玩耍。在看到交警设卡检查时,一时不知所措,慌乱之中他就驾车拐弯进了小路。

民警对张某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告知其无证驾驶的危害性。随后,民警对车辆进行暂扣,现场开具了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其监护人。最终,张某某在父母的带领下接受了处罚。

民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民警介绍,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一般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但要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处罚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处罚款200元至2000元,不予拘留,要求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二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初次违反,处罚款200元至2000元,不予拘留,要求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三是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不是初次违反,处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民警表示,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均未发育成熟,驾驶技能欠缺、遇到突发情况时处置能力有限,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因此家长应注意不要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驾驶。广大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重视和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安全监管。

来源:洛报融媒

记者:赵硕 通讯员:赵华西

编辑:李娜

审核:连漪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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