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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市院10月份月例会会议精神
河南法治报
2024-10-15 15:37:29

10月14日上午,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院务会,传达市院10月份月例会会议精神。会议由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胡君主持,院班子成员、各部门主任、小组长参加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区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漯河市人民检察院重大事项和重大、敏感案事件请示报告制度落实责任清单》《漯河市检察机关办案质效评价“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等文件精神。我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胡君传达了市院10月份月例会会议内容和杜永召检察长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是政治意识再强化,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照责任清单,该报告该请示的一定要按照要求,及时请示报告。要强化执行力建设,对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安排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应勇检察长关于“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要求,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严格防止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的发生,确保检察工作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二是理念学习再深化,要全面深入学习最高检提出的“三个善于”理念,深化对“三个结构比”的理解运用,时刻牢记办案质效评价的正负面清单内容,坚决不能触碰负面清单这条红线,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真正落到实处。

三是工作措施再细化,要深入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要认真研究市院下发的《督办交办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补强措施,确保短板弱项得到全面提升。

四是工作精神再提振,已经进入第四季度冲刺阶段,要时刻紧盯各项重点工作和核心数据进度,对薄弱环节精准发力。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工作,为全年工作画上圆满句号奠定坚实基础。(河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卫云飞 通讯员 付晓明 刘洋)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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