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局虽小,危害甚大。从近年查办的案件看,有的党员干部工作日喝酒,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有的党员干部“酒杯一端,原则放宽”,酒前违规收送、酒后违规驾驶;有的党员干部以吃喝为媒介,与商人老板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等等。作为党员干部必须牢记禁酒相关规定,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防违规饮酒,强化作风建设。
01 违反接待规定饮酒
02在出差执行公务、调查研究等期间,接受同级、下级以及他人宴请饮酒。
03下级到上级单位汇报工作时,上级接受下级宴请饮酒。
04采取套取公款、转嫁摊派、拆分发票等方式开支费用,变相公款饮酒。
05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内部食堂、“一桌餐”等隐秘场所饮酒。
06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饮酒。
07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以拉关系为目的、带有“小圈子”性质的宴请饮酒。
08参加会议、教育培训等活动期间违规饮酒。
09值班值守或在应急抢险救灾期间违规饮酒。
10酒驾醉驾。
违规饮酒危害大,切勿以身去试法。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认识违规饮酒的严重后果,在酒杯面前保持清醒,在酒桌面前守住底线,切实维护企业人员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河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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