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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和《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之规定,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决定对侦办的电信诈骗案件冻结账户涉案资金返还被害人。按照《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公告如下:
1、我局立案侦办的杨某被诈骗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8月1日将涉案的胡永全名下四个银行账户623181*********9200、622203*********4827、621768******2460、621792******4971进行冻结。我局将依法对上述四个账户内的涉案资金返还受害人,现予以公告30日。
2、我局立案侦办的左某某被诈骗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8月16日将涉案的史永兰银行账户622848*********6370、周鑫银行账户621225*********0103冻结。我局将依法对上述两个账户内的涉案资金返还受害人,现予以公告30日。
3、我局立案侦办的金某某被诈骗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7月26日将涉案的海南明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220102*********2390、张健华银行账户 621483******5581冻结。我局将依法对上述两个账户内的涉案资金返还受害人,现予以公告30日。
4、我局立案侦办的张某丽被诈骗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7月7日将涉案的林素兰银行账户622608******2581冻结。我局将依法对上述账户内的涉案资金返还受害人,现予以公告30日。
5、我局立案侦办的王某东被诈骗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10月17日将涉案的陈莉荣银行账户621700*********5169、刘猛银行账户622848*********0977、陈凤蓉银行账户622622******3789、李略银行账户623090*********1955、张宝城银行账户622848*********3078、张志坚银行账户623058*********5165、门新泉银行账户622908*********8610冻结。我局将依法对上述七个银行账户内的涉案资金返还受害人,现予以公告30日。
6、我局立案侦办的郑某某被诈骗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8月31日将涉案的曾春华银行账户622908********4717、刘桂玲银行账户621336*********9379冻结。我局将依法对上述两个银行账户内的涉案资金返还受害人,现予以公告30日。
7、我局立案侦办的韩某珍被诈骗一案,经侦查于2024年7月23日将涉案的易玩连银行账户621226*********8470冻结。我局将依法对上述银行账户内的涉案资金返还受害人,现予以公告30日。
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资金返还并重新确定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按程序返还该资金。
联系人:杜警官、蒋警官,联系电话:0379-63086109
特此公告。
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