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变“活人”玩把戏,法律重锤来整治。近日,龙岗区检察院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部分社矫对象为逃避监管,竟使出了令人咋舌的“分身术”——有的让他人拿着照片糊弄系统,更有甚者定制高仿真硅胶面具,玩起了“大变活人”冒充社矫人员打卡的把戏。这些精心设计的“障眼法”看似天衣无缝,却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隐形”脱管难追踪
大数据监督来破局
社区矫正对象脱管行为往往隐蔽性强,仅靠翻阅档案、走访调查,就像大海捞针,难觅蛛丝马迹。龙岗区检察院另辟蹊径,让大数据当“侦探”,通过批量调取社区矫正对象离深轨迹信息、请假外出记录等进行数据比对,很快锁定异常线索。更蹊跷的是,检察人员发现:有些社矫对象明明在外地酒店入住,系统却显示他们“乖乖”在深圳打卡。这种矛盾瞬间引起了检察人员的警觉:“这些打卡,有鬼!”
“分身术”现原形
替身把戏终败露
调查发现,涉事的社矫对象黄某某、林某某正值社区矫正普通管理期,按照规定需随身携带信息化核查手机,每天两次“刷脸”打卡。但他们却动起歪脑筋——黄某某定制了仿真硅胶头像,让他人举着“另一个自己”对着摄像头打卡,成功“瞒”过系统;林某某更“省事”,直接让别人拿着提前拍好的照片冒充活人打卡脱离监管。
脱离监管证据确凿
撤销缓刑得不偿失
违法行为被发现以后,黄某某、林某某虽有千万种理由辩解,但在检察机关出具的铁证面前也难以抵赖。最终,黄某某、林某某因在矫期间脱离监管,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被依法撤销缓刑。从“钻空子”到“蹲号子”,这场荒唐的“替身”闹剧,终以法律的重锤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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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关部门已全面升级社区矫正管理系统设备,坚持“技防+人防”相结合,采用动态方式提高人脸识别精准度;同时运用微信定位、实时视频等人防手段进行有效复核。
判处缓刑不等于刑罚豁免,非监禁刑并不意味无限度的自由。按时打卡、如实报告、积极参与教育帮扶,是每一位社区矫正对象应尽的义务。唯有真诚悔改,才能重获新生,赢得社会的重新接纳。
社会安全,离不开每个人的守护。无论是替人打卡,还是隐瞒行踪,实质上都妨碍了社矫管理正常秩序,切勿盲目帮忙,助长违规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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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执行地同级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龙岗检察 编辑: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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