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4日,周口市太康县民政局正式发布《关于拟撤销太康县篮球协会等64家社会组织登记的决定》(太民撤〔2025〕1号),对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开展活动且未接受年度检查的64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太康县篮球协会、太康县毛庄镇树人学校等64家社会组织自2023年4月至2025年5月期间,既未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也未依法参加年度检查。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登记管理机关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应予以撤销登记。
太康县民政局于2025年6月4日先行发布拟撤销登记公告,明确告知相关权利。在法定申诉期内,64家社会组织均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县民政局据此作出最终撤销决定,并同步公布《2025年社会团体拟撤销名单》《2025年民办非企业拟撤销名单》。
被撤销单位如不服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太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