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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法“枫”景 | “法庭+派出所” 初中生打架引纠纷,庭所联动护成长
宜阳法院
2024-09-04 20:13:06

近日,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依托“庭所联动”工作机制,成功通过化解了一起由未成年学生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小张与小黄、小白等几名初中生因口角争执,冲突中小张多处受伤并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5000多元。报警处理后,因双方均系未成年人,民警对几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后双方达成协议,由实施殴打行为的一方共同承担小张的医疗费用。但双方签订协议后,几人实际上并没有承担小张的医疗费。无奈之下,小张的父母到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及其监护人承担小张的医疗费用。

庭所联动解难题

城关法庭在接到起诉材料后,经审核发现实施殴打行为的被告均系未成年人后,城关法庭本着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积极启动庭所联动调解程序。

由于原告提供的诉讼材料中没有7名被告家长联系方式,城关法庭庭长阮依娜随即走访学校、派出所,经多方辗转才获取部分被告的基本信息。为了能够及时调解,实现案结事了。城关法庭工作人员积极与盐镇派出所办案民警联系,成立庭所联动办案小组,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快速联系到7名未成年被告的家长,并通知家长到盐镇派出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及办案民警注重“情理法”相融合,对双方家长进行释法明理,协调赔偿数额。最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打架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次性赔偿小张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000元,并当场履行。

在达成调解协议后,阮依娜与派出所民警一起对案涉未成年学生及家长进行法治教育,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义务,关注孩子健康成长。

近年来,宜阳法院积极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与宜阳县公安局建立“庭所联动”工作机制,各派出法庭不断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交流合作,推进司法力量下沉,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合理将纠纷化解在诉前,促进区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诉调化”深度融合。下一步,宜阳法院将继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充分发挥庭所联动机制,多元解纷,切实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供稿:宜阳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马佳慧 赵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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