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越窑铭文蟠龙罂
铭文:“越州上虞县均台乡西琼里朱遂”
上虞春晖集团收藏有一件越窑青瓷蟠龙罂。高40厘米,口径15厘米,底径13厘米。盘口,长颈,溜肩,长圆深腹,下部敛收,平底内凹。颈肩部塑双股纵向四耳呈均匀分布,环绕肩颈部盘塑一曲体蟠龙,缠绕穿行于瓶耳间。腹部刻写有“越州上虞县均台乡西琼里朱遂”十三字繁体铭文。龙罂通体施青釉,釉面光泽,底露灰白胎。器型高大,古朴端庄。
早期越窑青瓷中,收藏者一般将这类器物称为盘口壶。嵊州市文物管理处藏有一件敞口四系蟠龙罂,上有铭文“元和十肆年四月一日造此罂,价值一千文”,可知此器谓之“罂”。罂缶,谓瓶之大腹小口者也,亦称“食瓶”。据考证可盛装水、酒及粮食,多作冥器。此件龙罂铭文所刻唐代上虞“均台乡、西琼里”之乡里地名,未见于史籍。
清顾炎武撰《日知录》言:“以县统乡,以乡统里。备书之者,《史记》老子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樗里子室在昭王庙西,渭南阴乡樗里是也。书县、里而不言乡,《史记》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聂政,轵深井里人。淳于意师临菑元里公乘阳庆,《汉书》卫太子亡至湖泉鸠里是也。亦有书乡而不言里,《史记》陈丞相平,阳武户牖人。王翦,频阳东乡人是也。”也就是说,古代户籍以乡、里为基本单位,后世往往把家乡称为乡里。
唐代时,上虞县属越州管辖,县之乡里未详。清《光绪上虞县志》载:“隋以前不可考,唐十道图县各有乡有里,然其兴废因革亦靡得而记焉。”至宋代熙宁三年(1070)行保甲法,始置都,领于乡,上虞置14乡分领24都,改里曰保。时有峨眉、永丰、宁远、新兴、孝义、上虞、载初、葛仙、景隆、上山、宝泉、下管、上管、始宁14乡。故 “均台乡、西琼里”之乡里名,可补上虞政区建置史之阙。
此外,1982年丰惠镇庙山唐墓也出土有一件唐代越窑青瓷蟠龙罂,器型基本一致。墓内尚有陶质墓志,阴刻“乾符六年十一月四日谢甘终于越州上虞县钓台乡之□茅□年四十有三”,铭文之“钓台乡”亦未见方志记载。上述唐代蟠龙罂所涉上虞乡里之名,均具珍贵史料价值。
---原刊于2018年《上虞收藏》报。注:鉴于上虞历史上惟见“钓台乡”之乡名,该蟠龙罂上的“均台乡”之“均”字与“钓”字形态较为接近,不排除窑工刻误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