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定价周期可以调整了!昨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将从11月1日起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借款人可与银行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可调整为3个月。
据初步统计,截至10月28日,21家全国性银行已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共计5366.7万笔、25.2万亿元存量房贷利率完成下调。由于房贷利率重定价日期不同,不同借款人调整后的房贷利率会有所差异,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效果将分步显现。目前,有一部分重定价日在10月21日以后的借款人的存量房贷利率已经降至3.3%,随着其余房贷陆续重定价,存量房贷利率都将逐步降至3.3%,
记者梳理银行公告发现,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也就是说,11月1日,部分存量房贷借款人可以缩短重定价周期,尽快享受到10月LPR下调的优惠红利。
所谓重定价周期,是指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利率跟随定价基准调整的时间间隔。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会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所对应的数值。现在的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每年重定价一次,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则取消对个人住房贷款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的行政性限制。
从公告看,大多数银行提供的重定价周期分为3个月、半年、1年等3个选项,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的,每年重定价4次;重定价周期为半年的,每年重定价2次;重定价周期为一年的,每年重定价1次。需要注意的是,大多数银行规定,存量房贷借款人在整个贷款存续期内,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不能多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