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季的到来,气温逐渐升高,溺水事故进入了高发期。溺水,已成为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杀手”,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逝在水中,给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悲痛。因此,防溺水安全教育刻不容缓,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惕,让悲剧不再重演。
回顾那些令人痛心的溺水事故,每一个案例都敲响了安全的警钟↓↓↓
【案例一】
5月11日15时15分,在成都兴义镇杨牌村西河,8岁的唐某某在河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其父唐某、其母严某某下水施救,三人相继溺水。最终唐某某、严某某被群众救起,生命体征平稳,可唐某经搜救打捞上岸时,已无生命体征,一个家庭因此失去了顶梁柱。
【案例二】
2025年5月17日傍晚,湖北潜江,一名11岁男孩在村里一处小工地附近玩耍时,不慎从工地堆土的土坡上冲下河,被吸入闸口中溺亡。
【案例三】
6月15日中午,河南许昌鄢陵县3名小学生结伴到鹤鸣湖广场游玩,在广场西侧浅水区捞鱼时,不慎滑落至深水区(设有警示标志),其中1人从水中爬出并向附近人员求助报警,相关部门及时赶往现场救援,然而还是有2人救治无效死亡,稚嫩的生命戛然而止,给家人带来了沉重打击。
【案例四】
同样在6月15日,四川宜宾某小区游泳池内,一场闭气比赛导致一名儿童溺水。好在教练反应迅速,孩子被救起后送医,已脱离生命危险,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
【案例五】
6月20日下午,北京星河湾小区有业主带孩子在儿童嬉水池玩耍,一名孩子不慎溺水。所幸救生员发现及时,立即对其进行心肺复苏抢救,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孩子被送医后目前生命体征平稳,正在留院观察 。
这些案例都在警示我们,溺水事故随时可能发生,而且往往就在一瞬间。我们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必须切实做好防溺水的各项措施。那么,如何才能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呢?
牢记“六不准”原则
为了守护我们的生命安全,孩子们必须牢记“六不准”原则:
1.不私自下水游泳——这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因为危险往往在毫无防备中降临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他们的陪伴是我们的安全屏障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那些看似平静的水面下隐藏着致命危机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面临什么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盲目冲动只会让情况雪上加霜
防溺水,家长和学校要怎么做?
家长和监护人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做到“四知道”:知道孩子去哪里、知道孩子做什么、知道孩子和谁去、知道孩子何时归。
学校也要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发放宣传资料、观看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让学生深刻认识到溺水的危害,掌握防溺水的知识和技能。
安全小知识
如果遇到有人溺水,千万不要盲目下水施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寻求周围成年人的帮助,并拨打110、120等急救电话。可以寻找身边的漂浮物,如救生圈、木板、树枝等,抛给溺水者,让其暂时保持漂浮,等待专业救援人员的到来。未成年人不具备直接救人的能力,严禁下水或手拉手救援,避免因盲目施救而导致自身危险。
生命无价,溺水事故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伤痛无法估量。让我们携手共进,积极行动起来,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远离溺水危险,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让生命之花绚烂绽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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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杨天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