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为不断增强警示震慑效果,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部局下发的《宣传警示曝光行动方案》的要求,固始交警现将部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典型事故案例、隐患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予以曝光:
交通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4年8月2日18时48分左右,杨某(驾驶证号:41302619720220****)驾驶车牌号为皖SB507*大型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固始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杨某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8月2日19时20分左右,杨某和(驾驶证号:41302619661005****)驾驶车牌号为皖CF259*大型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固始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杨某和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8月2日19时20分左右,宫某伟(驾驶证号:34212319810128****)驾驶车牌号为皖SG779*大型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检测该车因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固始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宫某伟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隐患路段:
固始交警曝光一处安全隐患路段
地点:成功大道与华阳山路交叉口
存在隐患:T型路口。
交警提示:经过该路段时,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不争道抢行,正确开启灯光,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典型事故案例:
2024年8月3日11时20分许,余某驾驶三轮电动车沿河南省固始县二中坎子由南向北行驶的过程中,与沿蓼北路由东向西行驶小型普通客车的丁某发生碰撞,事故致双方车辆受损,余某受伤。
固始交警温馨提示:请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心存侥幸,开车时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不强行变道超车,不要分心驾驶,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河南金马集团金通汽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两辆机动车有三条及以上违法未处理,驾驶证当前计分9分至11分5人。说明该公司存在安全管理工作不重视,监管不到位,未落实公司主体责任等安全隐患。
▌来源:固始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