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了潍坊寿光潍坊金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12”较大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报告分为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事故主要教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六个方面,介绍了事故调查组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技术鉴定、人员询问和综合分析情况,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省纪委监委组织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了问责调查,提出了问责建议。
据了解,2024年10月12日13时30分许,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潍坊金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公司”)发生中毒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410.8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研发、推广、咨询服务,加工、销售玉米蛋白粉、玉米胚芽粕、玉米皮粉、玉米纤维、玉米浆、蛋白饲料、饲料添加剂,销售生物饲料、配合饲料、酒糟(不含危险化学品)、果粕饲料,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公司主要从事玉米蛋白粉饲料加工和出口,产品销往东南亚国家和我国台湾等地区。
在事故原因分析方面,调查报告指出,其直接原因是硫化氢产生并积聚、作业人员违规作业以及救援人员盲目施救。事发3号浆池两层覆膜编织布之间残存的玉米浆液混入了地下水等其他物质,玉米浆液中的蛋白质和亚硫酸盐长期在厌氧条件下存放,腐败发酵产生并在夹层鼓包内积聚了大量硫化氢气体。现场作业人员在未进行通风、检测,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的情况下,违规进入浆池底部开展抽浆作业,作业过程中硫化氢有毒有害气体逸出并扩散,作业人员吸入后中毒晕倒。陆续赶来的救援人员未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盲目施救时相继中毒,造成伤亡人数扩大。
报告分析,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包括:金石公司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缺失、应急管理流于形式、安全生产管理形同虚设等;寿光市羊口镇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未发现金石公司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风险辨识、应急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金石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监管不到位。对金石公司存在的违规建设等问题整治不力,在发现并口头责令金石公司停止建设事故浆池后,未采取任何后续措施制止,致使事故浆池违规建成并投入使用。报告还分别分析了寿光市农业农村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寿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报告提出寿光市委、市政府存在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部署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力,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羊口镇党委、政府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情况。
在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部分,报告提出对金石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学国等5人采取司法机关强制措施,建议对包括寿光市羊口镇副镇长、寿光市副市长在内的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报告要求,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真正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要求,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对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梳理界定,逐一明确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实名制”清单,确保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人抓,严防失管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