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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剑执行秋风破,雷霆出击显锋芒--驿城区法院开展秋日执行活动
驿城区法院
2024-09-20 21:45:12

为进一步贯彻有关“小标的大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9月20日,驿城区法院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驿城区法院执行局80余名干警凝心聚力,奋战在执行一线,综合运用拘留、拘传、罚款等强制措施,向被执行人施压,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

早晨8时,各执行小组与车辆集结完毕,在执行局办公楼前整装待发,随着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俊明一声令下,各执行小组按照预先制定的执行方案,兵分多路奔赴各个执行地点,向着执行目标全力攻坚,执行成果丰硕。

全天共结案57件,查找被执行人住所地45 处,现场调查43处,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大头像及公告33起,现场查封设备1起,扣划公积金1起,清场1处,拘传被执行人4名,执行完毕10件,达成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138万余元。

梁俊明院长在执行一线现场监督指挥,并对开展好集中行动作督导指导。干警们以雷霆之势奔波在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执行现场,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产生的后果,另一方面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既做到善意文明执法,又有力地震慑了拒执行为。

雷霆之势促履行

申请执行人吕某、吕某某与被执行人梁某等人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判决,限被告梁某等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向原告赔偿损失504.55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0元。因被告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今日的执行活动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以雷霆速度前往被执行人梁某户籍地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回我院执行局,经多方劝导,告知梁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被执行人梁某与申请执行人当场握手言和,履行4000元,被执行人程某履行16171元、被执行人周某、陈某履行15363元。

金秋九月,正“执”其时。下一步,驿城区法院将以更实作风、更严举措、更高标准,常态化、长效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瞄准群众急难愁盼,努力打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供  稿:执行局 代惠雯

编  辑:张韦韦

摄  影:丁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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