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人民法院
妥善解决土地纠纷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公正、高效地处理好涉农案件对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镇平县人民法院近期成功审结了一系列此类案件,使农户在冬小麦播种之前,成功收回土地并及时进行了播种。
基
本
案
情
2013年10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原告将村小组的15.2亩土地承包给被告,承包期为15年,租金为450元/亩,合同约定被告每年10月1日之前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然而,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下一年度租金,不仅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而且耽误了村民耕种小麦。原告无奈诉至人民法院。
高
效
化
解
当晁陂人民法庭收到案件时,已经临近秋收,考虑到农户即将开始播种冬小麦,如果不能尽快审理,将会影响农民的收成。因此,为了不误农时,晁陂法庭决定快立、快审,争取让农户及时播种。
法庭立案后,刘文岗法官立即开展审理工作,秉持着公正、专业的态度,实地勘验走访、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在案件判决后,积极为双方当事人答疑解惑,确保他们对判决结果理解透彻,并再次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此次案件还产生了积极的辐射效应,促成另外两个村小组的类似案件在诉前阶段也达成了和解协议,为辖区的土地经营权出租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支持,高效解决涉农纠纷。田间里又看到农民繁忙的景象!
“涉农案件无小事”,土地是农民的立身之本,也是保障粮食安全的一条“红线”!这一系列案件的实质性化解,不仅维护了村集体利益,而且通过以案说法、寓教于法,加深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小组成员的法律意识。下一步,镇平县法院继续紧扣“公正效率”主题,依法履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乡村全面振兴保驾护航。
文章:刘文岗
编辑:张恒博
审核:赵晓霞
镇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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