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副主任刘水铭、吕昊、杨小保,县人大领导马松叶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程习军,副县长张文忠、郭芳、张天永,县法院院长王学庆,县检察院代检察长李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开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询问事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两湖周边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还进行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工作评议;表决确定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工作评议对象。
高玲要求,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拼经济、稳增长的“先手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县政府要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管。同时集中优势资产和资源,促进企业培大做强,增强企业创收盈利能力。要继续认真落实“四个不摘”政策,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动员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代表作用,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者和引领者。
高玲还对医疗保障、生态环境修复与提升等工作提出要求。
来源:全媒体记者 张扬 张明月
尉氏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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