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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淇县法院西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通过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树立了新的典范。
2020年,原告鹤壁某工程有限公司为被告杨某拉运土方,截止到2021年4月份,被告杨某欠原告拉土方款31320元,经原告再三催要,被告杨某仅在2023年1月20日转账10000元,剩余21320元一直未支付。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西岗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虽然案件事实清楚,但考虑到被告并非恶意拖欠拉土方款,而且因个人经济状况暂时困难,无法马上支付完全部土方款。因此,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调解方式,力求在保障原告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被告杨某提供合理的还款期限。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法庭来协商还款计划,原告表示,希望被告能够尽快支付剩余土方款,以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被告表达了还款意愿,并表示希望能宽限几天,并请求原告在土方款上给予一定的减少。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意愿后,从法律、道德和人情等多个角度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原告阐述了被告的实际困难,并引导其理解接受被告意见;另一方面,也向被告强调了诚信与遵守约定的重要性,以及尽快解决纠纷对双方都有利的道理。
经过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于2024年10月1日前给付原告货款18000元,如逾期则按20000元给付。
此次调解不仅成功解决原被告双方纠纷,也为双方未来的合作留下了可能。此次调解也充分体现了淇县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法院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涉企纠纷,不仅降低了企业的诉讼成本,还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更重要的是,调解结果更加符合双方当事人的实际需求,能够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下一步,西岗法庭将继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积极探索和创新涉企纠纷的调解机制。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力度,提高调解效力和质量,为涉企纠纷提供更高效、便捷的解决途径,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打造更优质、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供稿:刘晓瑶 | 初审:和广智
复核:张焯然 | 终审:段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