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追击
延津法院成功执结一起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朱法官,真的太感谢您的倾力执行,跑那么远,促使对方还了钱,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申请人握着执行干警的手激动地说道。近日,在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帮助因案陷困的家庭重燃生活希望。
案件回顾
原告柴某与被告赵某及某物流公司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延津县人民法院一审,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判决,被告赵某、某物流公司赔偿原告柴某103381.93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某物流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柴某多次催要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未能主动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在与被执行公司联系时,其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在通过网络执行系统查询被执行公司财产后,将被执行公司名下的财产予以查封,并冻结其银行账户。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希望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便前往山东省东阿县积极与被执行公司沟通,明确告知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被执行公司一次性将10万元执行款全部结清。执行干警在将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后,申请人难耐心中喜悦,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的关键途径。执行干警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3天行程千余公里将案件圆满执行完毕,成功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用心办好每起案件,将更多的“纸上权利”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ND
排版:王露茗
编辑:赵家珂
审核:申长健
终审:侯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