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强国复兴有我 | 法官“变身”法治副校长,他们这样送法进校园(2)······
天平淅川
2024-10-01 21:21:18

“强国复兴有我”

送法进校园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营造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打造平安稳定的校园环境,连日来,淅川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强国复兴有我”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帮助青少年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淅川县第一高级中学附属中学

9月30日,副院长、县高附中法治副校长邓文豪,执行局法官助理、县高附中法治副校长王亚青走进淅川县第一高级中学附属中学,以“与法同行,做知法、懂法、守法新青年”为题,为学生们授课。

课堂上,邓院长采取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由浅入深,让学生明白什么是法、法与道德的关系、法治包含哪些内容,并结合日常学习生活,告诫同学们应依法维护自身权利和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培育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王亚青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学生遇到校园霸凌、家庭暴力、电信诈骗等违法行为,要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在合理合法的限度内保护自己。

学生感言

法律对于我们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学习一直是关键的事,但我们同时又都是社会的一份子,我们生活在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就要时刻关注并为我们国家的法治道路添砖加瓦。只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尊重每一条社会道德、社会规则和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将守法的精神内化于心。

——(3)班李××

淅川县荆关高中

9月29日下午,荆关法庭庭长、荆关高中法治副校长陈冠仰走进荆关高中,为高一学生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课堂上,陈庭长向学生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学校师生的法治需求结合自己办理的典型案例,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内容,正确引导学生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树牢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学生感言

“我们不要伤害别人,我们要保护自己。”陈法官的这句话让我深有感悟,这句话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交友上要有最基本的尊重,不主动伤害别人,同时,受到伤害时也要采取寻求老师、家长的帮助等方式来保护自己。

——高一王××

淅川县香花镇第四中心小学

9月27日,香花法庭法官助理、香花镇第四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翟丹丹走进香花镇第四中心小学,以“保障校园安全 助力健康成长”为题,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向同学们介绍了“法律”这个可以让坏人受到惩罚,好人得到保护的“魔法棒”,同时巧用生活中的实例解释了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引导学生们在遇到侵害时使用正确的方式寻求帮助,保护自己。

学生感言

法律是用来惩恶扬善的,更是用来保护我们的,我们要守规矩,与同学互助友爱,做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五年级白××

淅川法院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专业优势,深化“法治校园”建设,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引导帮助青少年们扣好人生的第一颗“法治纽扣”。

文 字 / 王范、翟丹丹

编 辑 / 王   范

审 核 / 张长海

传播淅川法院好声音 弘扬淅川法治正能量

淅法人新媒体工作室

扫码关注我们

淅川县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本文由顶端号作者上传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顶端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如文章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30日内与本平台联系,反映情况属实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热评
暂无评论,去APP抢占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