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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二手房交易“三价合一”政策落地,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乐居网郑州
2024-09-20 15:33:33

郑州二手房交易“三价合一”要落地实施了!

9月20日,据河南省房地产商会消息,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日前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办公室联合印发《郑州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该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存量房交易俗称二手房买卖。存量房交易资金: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在《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等)。交易结算资金监管仅限于交易房款,不包含办理房屋交易涉及的各项税费。

新政与之前有什么变化?

一、交易保证机构免费提供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服务。

一次性交易的房款在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到已登簿环节划转;

按揭贷款的房款在不动产登记簿抵押权人记载为贷款银行划转;

“带押过户”的房款在不动产登记簿抵押权人记载为贷款银行后,划转原贷款本息至卖方贷款银行,原抵押权注销后划转余款。

二、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升级。

支持“带押过户、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支持“多笔进、多笔出,电子签章”等功能。

交易双方当事人可选择在交易大厅服务窗口、银行服务网点线下办理买卖合同签约、监管协议签订、监管资金缴存等各项业务,也可使用网上线上办理相关业务。监管资金达到划付条件后,即可按协议约定转入卖方指定账户。

三、明确通过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全部纳入资金监管。

在提供网签服务时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告知交易双方当事人关于资金监管的相关内容,协助交易双方当事人与交易保证机构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以此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这个政策的落地,意味着:未来郑州二手房交易必须做到“三价合一”。

三价合一,即银行评估价=实际成交价=网签备案价

该政策的目的是打击阴阳合同现象,‌通过实行更严格的监管措施,‌确保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和透明发展。‌

郑州全市范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进行交易适用本办法,除以下几种情况,其他必须纳入监管:

(1)交易双方当事人为直系亲属的;

(2)房屋产权人与共有人之间交易的;

(3)房屋产权交换的;

(4)依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生效法律文书转移房屋权属的;

(5)按规定其他免除资金监管的。

免除资金监管的,交易双方当事人需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非监管申请》,由交易保证机构出具交易结算资金非监管证明。

以下是郑州市范围内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手续的具体网点:

备注:已开通网签、资金监管权限的金融机构和经纪机构可直接办理,线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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