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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同心 与法治同行】从“湿地”到“诗地” ——巩义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守护黄河湿地的“诗和远方
河南法制报
2024-08-28 12:21:14

      □河南法制报记者 吴倩 通讯员 潘正军/文图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走,到巩义看湿地去!”随着巩义辖区内黄河湿地治理的成效日渐显现,天河龙湾小三亚、河洛交汇神都山、太极八卦神南岭等一批独具特色的景观愈发亮丽,到巩义湿地“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已成为越来越多的郑州市民乃至更多周边群众的首选。

  近年来,巩义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科学理念,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以及郑州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严管、严防、严查、严处”四严模式,持续加强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相继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监督等行动,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湿地景观正以更高的标准呈现在世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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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霆“护湿”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几年前,这里原是一片烧烤农家乐集聚区,尤其是夏秋时节,家家生意都很火爆。”8月16日,河南法制报记者跟随巩义市检察院检察官在该市河洛黄河滩区采访,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李红超指着一片区域说。

  2019年,在“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中,巩义市检察院通过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雷霆行动”,在短时间内就依法将这一片的饭店、游乐场和KTV全部拆除。

  而今,在这长约400米的区域内,杨柳婆娑,绿草如茵,不绝于耳的蝉声一阵紧似一阵,顺着河风飘向远方。

  据介绍,巩义市黄河湿地资源丰富,属内陆永久性河流湿地,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河流湿地之一。巩义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设立于2004年11月,隶属于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3.26万余亩。

  2019年以来,根据上级检察院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的部署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巩义市检察院积极行动,针对发现的80余件涉黄河湿地范围内的“乱占、乱堆、乱建、乱放”问题线索开展综合整治,相继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砂、“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等专项行动。同时,为扩大“清四乱”成效,巩义市检察院将黄河保护延伸到黄河流域河湖生态保护,针对黄河流域的河湖周边垃圾随意倾倒、污水直排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0余件。

  据统计,2019年以来,巩义市检察院共督促拆除各类构筑物、建筑物47万余平方米;督促拆除保护区范围内采砂场点管理用房3000余平方米、采砂管道5000余米,清理沙堆20余万立方米,现场拆解非法采砂船只33艘;督促拆除黄河滩区内大小饭店12家、跑马场3家、餐厅游船3条、游乐场及KTV4家;督促清退整改鱼塘168个约2210亩。

  长效“治湿” 深入推动制度化保护

  在巩义黄河湿地内穿行,清晰而醒目的界桩、界碑和标牌随处可见。

  2019年5月,巩义市检察院接到省检察院交办线索,称该市七里铺村滩区内有一处总占地8亩、砖混650平方米的违建养殖场。

  “介入案件后,我们从法律与政策等方面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沟通,他们表示希望检察机关用法治力量推动问题合法依规解决。”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和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解,向当事人释法说理、讲明政策,当事人表示同意拆除。

  同时,该院还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与该市河长办、河务、林业、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对养殖场及附属设施进行了丈量、确定了拆除面积、签订了补偿协议,随后由所属镇政府对涉案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共同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为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巩义市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会签了《关于进一步细化“河长+检察长”机制加强河湖生态环境常态化治理保护的实施意见》《巩义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巩义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实现了行政执法和检察法律监督的有效衔接,构建了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山水林田河生态资源协作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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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干警与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联合巡查

      据巩义市河长办的张海勇介绍,在该案办理之初,因为涉案地段没有明确的界碑,当事人对“违建”的定性并不认可,这给案件的办理增加了难度。

  该案办结后,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巩义市河务、林业等单位严格按照设立标准,重新设置了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的界桩、界碑,共设置区碑10座、界碑20座、界桩300个、核心区缓冲区界桩150个、核心区禁止入内及巡护路标识牌100个、法律法规宣传栏10座,为保护区贯彻落实“依法治区、依法管区”的保护管理方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推动湿地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精细化的发展道路。

  为切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巩义市检察院还与孟州市检察院、济源市检察院、新安县检察院、洛阳市孟津区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力量,发挥好检察机关一体化机制优势,树立“一盘棋”思想,更好地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此外,2018年巩义市还建成了郑州黄河湿地保护区首个黄河湿地管理站,并建立了市、镇、村三级联防联控机制。2019年,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巩义市政府又投资150万元,在保护区内建成重点区域全覆盖的视频防控系统,实现了人防技防有机结合。

  源头“重湿” 深入推动湿地观念入脑入心

  巩义市黄河与伊洛河交汇处东南侧有一处民众休憩游玩的好去处,这就是以宣传科普洛汭文化和湿地知识为主的洛汭生态文化区——湿地科普馆。“这里被团市委列为‘巩义市少年儿童校外实践基地’,同时还是巩义市‘林长+检察长’和‘林长+法院院长’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巩义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中心主任王惺惺介绍,“截至目前,科普馆已接待1万余名中小学生陆续前往参观学习。现在,科普馆正在紧张升级改造中。”

  王惺惺介绍,湿地科普馆主要以湿地知识为核心,让广大市民,尤其是少年儿童从小就了解湿地知识、感受湿地生态。

  为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湿地保护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巩义市检察院每年都要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等重要节点,联合相关单位人员到湿地公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环境整治和生态恢复,巩义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焕然一新,吸引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等百余种迁徙鸟类“做客”巩义,被央视新闻直播间和国际频道等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目前,保护区内现有黑鹳栖息地3处、大天鹅栖息地7处,其他迁徙鸟类栖息地20余处,在冬季鸟类迁徙期间仅大天鹅就有2000余只,其他鸟类已达数万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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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天碧水间,芦苇荡随风摇摆,一群小天鹅悠闲自在地徜徉在水面上。据王惺惺介绍,每年初冬时节,巩义市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都会迎来数万只候鸟迁徙越冬。“这是全体市民‘湿地意识’普遍增强的结果,与检察机关的工作密不可分。”他说。

  “巩义市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紧紧依托‘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持续推动巩义黄河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相信巩义黄河湿地必将成为越来越多人的‘诗和远方’。”巩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德清说。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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