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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人速看,总额2亿元!河南新一波消费券来了
西华融媒
2024-09-30 20:05:47

桂花香,天气凉,目前正值金秋消费换季,河南省将发放哪些消费券,以激发民众的消费活力,从而切实提高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经营性收入?

9月3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费全发介绍说,在推进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将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从10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分4批发放金秋消费券,每批次安排资金5000万元。

费全发说,近年来,河南省各市县先后多轮次发放汽车、家电、餐饮、住宿等消费券,省财政对各市县实际财政支出给予补贴。从实际成效看,消费券不仅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诸多商家也增加了流量、提高了经营业绩。

为进一步激发金秋消费旺季市场活力,有效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惠企利民,在推进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亿元,从10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分4批发放金秋消费券,每批次安排资金5000万元。

根据安排,首批由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2500万元,消费者可领取餐饮、住宿、电影3种消费券;支付宝平台发放2500万元,消费者可领取餐饮、住宿2种消费券。只要定位在河南省范围内的人员,包括外省市来豫人员均可参加。

不同种类的消费券,分为不同的面额。比如:餐饮消费券分为3种面额,包括满50元减20元、满150元减50元、满300元减100元;住宿消费券分为2种面额,包括满150元减50元、满300元减100元;电影消费券分为2种面额,包括满20元减10元、满40元减20元。

从10月2日上午10点开始,大家登录银联云闪付、支付宝两个平台APP,位置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的,就可以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领取的消费券暂存入相应的平台APP,在消费时出示相应付款码,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需要提醒的是,第一批消费券要在10月8日前核销使用,过期作废后期,我们将根据实际核销情况,对消费券发放类别、面额、核销条件等适时调整。

后续三期消费券申领时间,分别是10月11日、23日和11月2日上午10:00开始。具体细节,届时可关注银联云闪付、支付宝APP平台信息。

河南省金秋消费券发放活动细则

一、活动时间

(一)第一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日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0月2日10:00—10月8日24:00。

(二)第二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0月11日10:00—10月20日24:00。

(三)第三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0月23日10:00—10月30日24:00。

(四)第四期消费券

消费券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日10:00;

消费券使用期限:2024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24:00。

二、发放使用规则

(一)消费券发放金额及使用标准

活动期间,分四期安排消费券资金2亿元,上期未核销资金滚动进入下一期发放。

首期安排5000万元、3类消费券,其中,云闪付平台发放2500万元,可领取餐饮、住宿、电影消费券;支付宝平台发放2500万元,可领取餐饮、住宿消费券。后期根据实际核销情况对消费券发放类别、面值、核销条件等适时调整。

1.云闪付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类型

面额

张数

核销条件

餐饮

20元

500000

餐饮消费满50元每次抵用一张

50元

75000

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50000

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住宿

50元

45000

住宿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15000

住宿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电影

10元

200000

电影票满20元每次抵用一张

20元

25000

电影票满40元每次抵用一张

2.支付宝平台消费券发放明细。

类型

面额

张数

核销条件

餐饮

20元

500000

餐饮消费满50元每次抵用一张

50元

100000

餐饮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50000

餐饮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住宿

50元

60000

住宿消费满150元每次抵用一张

100元

20000

住宿消费满300元每次抵用一张

(二)消费券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在云闪付和支付宝平台发放。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发放平台APP,通过GPS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的,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不同类消费券中各领取其中1个面额的消费券1张,云闪付平台最多可领取3张,支付宝平台最多可领取2张,消费者领取的消费券存入相应的平台APP。

(三)申领使用说明

1.所有定位在河南省内的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申领。

2.消费券在河南省内支持云闪付或支付宝付款方式的餐饮、住宿、电影等经营业态实体商家均可使用。

3.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使用支付宝核销的可以体验“碰一下,得优惠”。

4.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5.消费券相关问题可与云闪付平台(联系电话:95516)或支付宝平台(联系电话:95188)联系。

来源:大河网、周口商务(声明:“西华融媒”微信公众号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编辑:牛妞妞

审核:李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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