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政府新闻办举办2025年六五环境日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成绩单”。
数据显示,2024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236天,重污染天数仅9天。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国家考核的5个地表水水质监测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占比10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3.9个百分点;全市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以及地下水质量稳定达到国家要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保持良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城市声环境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市区昼间声环境等效声级平均为54.4分贝,质量评价等级为二级;昼间道路交通声环境等效声级平均为65.9分贝,质量评价等级为一级。
一年来,我市通过周交办月讲评、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等形式,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重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等“1+19”系列方案,谋划实施“标本兼治”工作措施,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2024年,我市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淘汰拆除2座炼铁高炉、1台烧结机、1台7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国三及以下汽车、国四及以下柴油车1.15万辆,抽查柴油货车和机械2.1万辆次;解决扬尘、散煤、油烟、露天焚烧等问题1770个;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断面月均Ⅲ类水比例较2023年提升13.9个百分点。
2024年,我市共争取上级环保专项资金2.9亿元,有力支撑了冬季清洁取暖、绿色化改造等项目建设;探索推进“无废城市”投融资试点,谋划“无废”项目29个,总投资236亿元,投融资模式试点经验在全省推广;建成1座交通环境监测站、10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站,基本形成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今年1—5月份,全市8项空气质量指标同比改善,其中5项指标达到“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PM2.5浓度同比降低10%、优良天数同比增加6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1天。1—4月,国、省控河流断面中,三类水断面4个、四类水断面2个,无劣Ⅴ类水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
下一步,我市将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聚焦“两高四着力”,统筹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生态环境高效能治理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许昌,为全面实现“两融五城四跃升”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市无废城市建设专班等部门负责人,针对蓝天保卫战、南水北调生态环境保护、“无废城市”建设等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文|许昌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江锋
编辑|杨仪 兰民 校对|樊迎喜
二审|刘磊 终审|杨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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