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河南省督学拟聘人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教育部《督学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各单位推荐、省教育厅审定,现将第八届省督学拟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受理。
附件:第八届河南省督学拟聘人选公示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17日
统筹 | 张国强、朱荣玉
审核 | 杨晓谜
责编 | 黄发强、贾元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