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治报记者 尹志丹 通讯员 智一凡
身边的事儿
2022年,小坤(男)和小雨按照习俗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年多后,小坤和小雨因感情不和分开。分开后,小坤的母亲齐某于今年6月多次到小雨所在的村子,通过喇叭宣称小雨骗婚骗走了20多万元。小雨及家人多次拨打报警电话,辖区派出所民警均出警处理。今年7月,小雨及家人将小坤的母亲齐某诉至鹿邑县法院,要求齐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恢复名誉。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被告齐某使用骗婚等侮辱性词汇及语句,公开侮辱原告小雨及其家人,贬损小雨及其家人人格,致使小雨及其家人品德、信用等社会评价减损、名誉受损。法院判决被告齐某停止实施侵害原告小雨及家人名誉权的行为,并判决被告齐某向原告小雨及家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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