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浚县城区3个路口、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目前监控设备在经过前期试运行后,验收合格,将于2024年10月17日正式投入使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地点 | 方向 | 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 |
1.黎阳路与天宁路交叉口 | 东向西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西向东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
南向北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
北向南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
2.建设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 东向西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西向东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
3.金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 东向西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西向东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畅通浚县
编辑:李建敏 责编:刘晓慧 监制:侯桥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