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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浚县部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投入使用
浚县融媒
2024-10-18 14:40:59

为加强我县城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浚县城区3个路口、路段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向社会公示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目前监控设备在经过前期试运行后,验收合格,将于2024年10月17日正式投入使用,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设置地点

方向

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

1.黎阳路与天宁路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北向南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2.建设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3.金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

东向西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西向东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畅通浚县

编辑:李建敏   责编:刘晓慧    监制:侯桥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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