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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固始,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固始微生活
2024-09-15 20:31:55

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固始县人社局局长熊德华、副局长孙永刚、劳务经济服务股原股长付文夫拖延拨付培训补贴资金问题。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该局拖延拨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补贴资金93.44万元。工作中存在不作为慢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办事拖拉、效率低下问题。2024年5月,熊德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孙永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付文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调离原岗位。

光山县寨河镇陈兴寨村原党支部书记张海谟,村委委员、妇联主任王莉等人违规收费问题。2022年2月至2024年4月,张海谟以人居环境整治捐款名义违规收取村民费用6.21万元。2024年6月,张海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王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全额退还群众。

平桥区龙井乡胡沟村支委委员胡彬虚报冒领村民种粮补贴问题。2022年3月,胡彬在申报一次性种粮补贴时,将村民实际种植土地作为自己耕种面积予以上报,冒领国家一次性种粮补贴0.31万元。2024年6月,胡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规领取资金。

上述3起典型案例,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严肃查处并公开通报,充分彰显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超常规纵深推进集中整治不放松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持续释放了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绝不姑息、绝不容忍、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防微杜渐,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把集中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继续保持超常规力度举措,谋划实的措施,抓好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在强力办案不松的前提下,提升办案质效,纵深推进集中整治决战决胜,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信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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