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理工大学纪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始终聚焦学校中心工作,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聚焦监督贯通协同,忠实履行监督专责,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双一流”创建和国内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聚焦中心工作,开展“双一流”创建监督
“双一流”创建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双一流”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是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第一战略的重要内容,更是河南理工大学当前重中之重的中心任务。学校纪委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省“双一流”创建高校中率先开展“双一流”创建监督工作,为学校“双一流”创建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制定监督方案。深入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关于高等学校“双一流”创建的政策文件,全面梳理学校相关制度,借鉴上级纪委对重大工作强化监督的方式方法,走访调研安全学院(学部)、测绘学院(学部)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入了解“双一流”创建的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面临的困难与挑战,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聚焦难点堵点问题,找准监督着力点,研究制定《“双一流”创建专项监督工作方案》,为“监在关键处、督到点子上”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明确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双一流”创建目标,突出“四个紧盯”,聚焦“五个重点”,紧盯组织领导、创建重点、项目推进、难点堵点4个方面内容强化监督,聚焦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合作5个重点项目创建任务,充分运用参加(列席)会议、听取专题汇报、列入巡察监督和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6种监督方式,压紧压实学院、学部、项目建设专项工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创建责任。
三是注重成果运用。综合日常监督、校内巡察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分析,形成《关于“双一流”创建专题报告》,指出3大方面10个问题。针对创建过程中的问题,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在深化内部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措施落实上聚焦用力,着力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推动全校各相关单位树立“一盘棋”思想,团结凝聚“一条心”,上下拧成“一股绳”,保障“双一流”创建任务顺利推进。
二、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切身相关、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连的重点部门和领域,也是廉政廉洁风险易发、高发、多发领域。学校纪委强化“三集”领域权力监督,特别是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列入日常监督重点,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氛围、严的措施,严格监督执纪执法,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按照“全覆盖、无盲区”的原则,聚焦全校各单位及处级领导岗位、科级岗位和涉及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权力运行关键岗位,督促对照职责职权,结合履行职责、制度执行等情况,认真查找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形成廉政风险清单,认真进行分析研判,研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可防、可控”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筑牢廉政风险防线,推动形成公开透明、互相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是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向学校党委提交《关于被巡察单位“一把手”情况的专题报告》。校纪委书记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后3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督促其强化使命担当,推动问题整改到位。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分别对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开展廉政集体谈话,对新提任中层干部开展任前集体谈话、廉政谈话,督促其明戒知止、奋发笃行,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力量。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聚焦基建工程、采购招标、选人用人、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二级单位分散采购、郑州高等研究院装修、南校区部分道路路面修复、研究生考试、人员招聘等事项的监督检查,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成立领导小组和6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将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纳入其中,围绕师生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问题,深入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校企合作、师德失范、教育乱收费、招生风险隐患等监督检查,立案2件,批评教育和处理7人次,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切实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维护师生切身利益。
三、聚焦贯通协同,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是提升监督质量的有效举措。学校纪委积极探索,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贯通,创建多部门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协同监督模式,健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监督体系,更好提升现代大学治理效能。
一是推动“两个责任”贯通。结合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单,制定学校《党委与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商通报机制实施办法》,主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及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等,通过召开会议、文件会签、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征询意见、电话沟通等形式,定期、不定期进行沟通会商,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监督。党内监督是个“大监督”体系,面对学校“双一流”创建、“院办校”改革等新形势新任务,学校纪委牵头,会同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巡察等5部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校内巡察、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等部门协同监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组织领导、监督重点、工作要求等,加强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各项监督优势互补、成果互认、效应叠加。
三是构建协同监督机制。为促进“两个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学校党委与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就政治生态、作风建设、廉洁风险、执纪审查等12项具体情况进行沟通会商,交换意见建议。为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督,建立定期会商、信息沟通、联动监督、通报报告、问题线索移送、成果运用等6项具体工作机制,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信息沟通、措施配合、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力量统筹、事项协同,增强监督合力,推动形成发现问题、严明纪律、整改纠治、深化治理的监督工作闭环,全周期、多主体协同防范化解学校廉政风险,以协同监督新成效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本文来源于河南理工大学,由“河南高教”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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