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石玉兴主持召开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彦、韩建民、吴志、温留闯,二级调研员官晓旺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韩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桂东,县总工会主席单巧云等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29人,实到 2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平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中小学和幼儿园餐饮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平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2023 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赵峰辞去驻马店市第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李超等二人辞去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平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平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平舆县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守则(修订草案)》和《平舆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修订草案)》;审议通过了平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平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平舆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报告;听取了县公安局等5个单位的工作报告。
大会分组对相关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讨论。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平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宣布: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满意单位分别是平舆县公安局、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平舆分局、平舆县文广旅局、平舆县教育局、平舆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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