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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息在故乡的回忆
云水青青
2025-06-15 11:55:07
 #2025新星计划1期# 

栖息在故乡的回忆(七)
文∥黄国顺

1951年,国家号召成立互助组,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形成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织,其通过自愿互利原则,组织农户开展劳动力、畜力及农具的互助合作,实行民主管理并采用评工计分制度。这跟解放前个人帮扶的形式不同。这种组织形式既保留生产资料私有制,又通过集体劳动提高生产效率,为后续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每个村选举一个队长领导,并实行了统购统筹,也就是谁家的粮食多余,可自愿卖给国家粮店,国家按当时价格付给你钱。如果你家粮食不够吃,可申请缺少的部分,经核实后,发一个购粮证,可到国营粮店购买。
这个时期不长,到了1953年就变成以村为单位,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部分农产品全部为集体所有。各家各户的农具、牛、驴等作价,等以后队里再把钱付给你,总之一切算是充公了。干活由男、女队长分配,记着各人出勤的天数,当时就叫“工分制”,到年底按工分分粮分钱。
这种方法主要有底分死记、底分活评、定额记工、联系产量计算劳动报酬等。由于操作上流于形式,致使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普遍存在,按劳分配原则无法体现,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工分都一样。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里评工记分的方法逐渐废止。
那时每个工作日可分二千元,是按1949年印制的旧币结算,等到1955年发行新币后,旧币二千元等于新币二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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