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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法故事】有“枫”度,有速度,更有温度!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8-28 19:32:51

踏上这片沃土,她心怀无讼乡村的美好愿景,牵挂产业园区的企业发展,更惦记宝莲寺镇6.3万人的平安和睦。担任文峰区法院宝莲寺法庭负责人以来,翟艳超的身影穿梭在宝莲寺法庭辖区52平方公里土地上,烈日炎炎,她深入乡镇只为倾听社情民意;大雨滂沱,她走过泥泞力促案件达成和解;星光点点,她奔波忙碌终让农户收到货款。田间地头里,她用巡回审判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产业园区里,她用倾听、建议和行动服务乡村振兴,构建起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实壁垒。近日,她又利用庭后时间,成功调解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起的两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22年10月15日,赵某载着朱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吕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吕某及其家人多次到朱某父亲经营的百货超市前堵门,宝莲寺派出所民警多次接到报警电话并到现场处理纠纷。10月19日,当民警再次出警时,吕某情绪激动、不听民警劝阻,与现场处警民警发生冲突,其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移交到南关派出所处理。

对于因该事故造成的损失,吕某向文峰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费用共计一万余元。而赵某、朱某也向宝莲寺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吕某赔偿车辆损失、医疗费等费用共计7000余元。同时由于吕某及其家人多次在百货超市堵门,给超市造成一定损失,超市向宝莲寺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吕某给付营业损失20000元。

收到诉讼材料后,翟艳超认为案件涉及人数多,矛盾尖锐,但涉案金额不大,适合运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为此,她多次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因双方前期矛盾较大且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一直未能调解成功。在庭审过程中,双方情绪均较为激动,一度发生争吵。翟艳超边组织庭审,边给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工作,但也未能成功。庭后,因多次与当事人沟通调解事宜,当事人甚至产生了厌烦情绪,表示不想调解了,让法院直接判决吧。翟艳超并没有因此放弃,而是仔细思考解决办法,她认为:既然双方矛盾较大,见面容易发生冲突,不妨通过“背靠背”方式开展调解。她分别给双方打电话,有的时候一打就是一两个小时。经过一番努力,2024年5月,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翟艳超趁热打铁,马上通知双方当事人来法庭签署调解笔录。下午五点多,双方来到法院,但突然吕某又反悔了,认为其损失太大,调解金额不足以让其满意。赵某也对法院有了意见,认为没有调解成功就让其从汤阴赶来,浪费了自己的时间。面对突发情况,翟艳超没有放弃,继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作双方当事人工作,她从情理法不同角度向双方阐明法律关系,分析利弊。最终,直到当天晚上八点,双方当事人就案件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持续一年多的矛盾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化解。收到调解书后,双方当事人均对翟艳超法官表示感谢。

人民法庭是纠纷化解的前沿阵地、服务群众的一线平台、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翟艳超始终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坚持全流程调解机制,构建“全面、全程、全员”调解格局,力争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樊金星

审核:郭会平  田宇  王建军

策划: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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