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在原阳县法院特邀调解员王有奇的努力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案件经过
2019年1月,被告侯某在原阳县原武镇东街老孟庄社区工地承包工程,租用原告闫某的泵车打混凝土。后经双方核算,租赁费用共计146732元,被告仅支付了原告 50000元租赁费用,剩余96732元经闫某多次催要,侯某始终未付。
案件调解
案件受理后,特邀调解员王有奇迅速行动,深入了解案情。在调解过程中,王有奇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明理释法,并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经过多次努力,起初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被告侯某当场支付原告闫某租赁费70000元。
这起租赁合同纠纷的圆满解决,既缓和了双方的矛盾,又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编辑:徐秋雨
初审:闫智峰
终审: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