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原阳县法院通过特邀调解员张普军的诉前调解,高效温和地化解了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让原、被告之间的友谊小船重新扬帆起航。
基本案情
原被告之前系工友关系。2022年,被告李某在江西赣州承包了一个桥梁工程,联系原告舒某去从事部分劳务。提供劳务结束,李某支付一部分报酬,并在微信聊天内容里确认“还欠20000元整”,后又通过微信转账支付10000元,但剩余的10000元一直推脱未支付,舒某无奈向原阳县法院提起诉讼。
张普军接到案件后发现,该案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但是原告舒某系湖南人,来河南打官司非常不易,于是决定采用“线上”的方式安排双方当事人调解,经过张普军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李某分两次将10000元欠款履行完毕,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素材来源:张普军
编辑:关瑞红
初审:闫智峰
终审:刘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