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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湾方言漫谈系列之二十三:志
赵辉(大风歌)
2024-07-27 13:40:51
 #创作挑战赛四期# 

“给我志一斤豆腐。”

“再给我志二斤绿豆芽。”

这里的“志”就是“称”的意思。“志”是故乡沙河湾一带古老的方言。志有“记”的意思,如县志、墓志、《三国志》等。

沙河湾一带称人身上长的“胎痣”为“记”。还有俗话说:十人九记,冇记有狐气。狐气,就是狐臭。此话不知真假。孩子出生后,父母就会从孩子身上找“记”。“记”是一种符号,是一个标志。家长可以通过此辨认自己的孩子。据说有的“记”可以遗传,连位置、形状以及大小都一样,古时候没有DNA技术,这是辨别父子关系的可靠方法。

回过头来说这个“称”。“称”是个动词,旧时指用杆秤度量东西重量的过程。杆秤是中国的“国粹”,是一种古老的度量工具。一般由带有秤星的秤杆、金属秤锤、提纽、秤钩、托盘等组成。杆秤一般有两个提纽,它们的量程不同,俗称“头一号”“第二号”。秤的量程有三五十斤的“小秤”,也有两三百斤的“大秤”。秤杆前粗后细,秤星多少不同代表的斤两也不同。东西重量不同,秤锤绳子处的位置也不同。

杆秤的发明,应该是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杆秤最初应该是没有秤星。度量东西时,秤锤绳子在哪里,先人们就会在上面划一个标志,以示标记。这类似于古代的结绳记事。因此人们把称东西的过程称为“标志”,后简称为“志”。志的东西多了,人们就慢慢发现了规律。于是就给秤杆镶上秤星,这秤星就成为固定的“标志”。

秦朝以前规定十三两为一斤,秦统一六国后规定十六两为一斤。1959年,新中国规定十两为一斤。沙河湾有句俗话:半斤八两。意思是二者不差上下。其缘由就是新半斤为旧时八两。

做生意“志”东西时有讲究。秤杆与地面平行,双方都满意,“买卖公平”一词即来源于此。如果称完东西,秤杆翘上天,买者欢喜;如果是秤尾下坠,会被买家戏称:秤锤砸住脚啦!言外之意是自己不满意,吃亏了。卖东西千万不要用小秤。小秤就是不够秤,多为八两秤或九两秤。三斤秤当公斤秤用,那叫大秤,多为收破烂的人玩的把戏。大秤进、小秤出,是奸商所为,遇到脾气赖的沙河湾人会把秤杆给他们瘸断。

在沙河湾一带,用杆秤做生意的被戏称为“玩秤的”,言语中多带有嘲讽和不屑。中国几千年农耕社会,重农抑商,根深蒂固,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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