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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职工病退鉴定申报9月18日开始
焦作日报
2024-09-14 08:07:25

2024年焦作市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简称“职工病退鉴定”)启动。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9月18日起,我市符合条件的职工向所在单位,档案托管人员、失业人员向档案管理机构进行申报,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办理因病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










  根据政策规定,凡参加焦作市社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在非因工伤残或因病经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后,可提前退休(或退职)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据了解,职工病退鉴定申报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单位审核、资格审查三个步骤。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档案托管人员、失业人员向人事代理机构或档案托管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书面鉴定申请书、因病鉴定申请表和鉴定表、职工本人身份证、与申报疾病有关的经系统治疗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的全部住院病历。申报精神类疾病的职工,须提供县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5年以上系统治疗的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原件。根据职工所患疾病的不同,须提供各种特殊检查报告单和化验单等相关资料。

  据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职工病退统一鉴定时间预计将于10月底至11月初进行,具体现场鉴定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鉴定程序包括进行医学鉴定、确定初步结论、进行材料核查、公示鉴定结果、出具鉴定结论,确保鉴定工作公平公正。

  市人社局提醒,市直单位申报9月30日,各县(市、区)单位申报10月12日,大家千万不要错过时间,申报时须带齐住院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在申报和鉴定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对提供虚假材料或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鉴定体检的职工,取消鉴定结论,并且2年内不得以同一病种申报,情节严重者,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追究当事人责任。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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