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益”兑换成“真金白银”。11月20日清晨7:00,薄雾笼罩大地,石龙区法院执行局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3名执行干警在法院办公楼前集结待命,蓄势待发。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执行局负责人闫鹏飞作动员讲话,要求干警秉持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足用活拘传、拘留强制措施,突出执行强制性。
本次执行行动院党组高度重视,集中调配人员、车辆,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行动开始前,召开动员会,划定行动范围、统计拟拘留人员名单、确认行动路线、制作好失信公告等相关法律文书,确保做到集中执行有“速度”,执行措施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新成效。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石龙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共出动干警13名,警车4辆,涉及民生案件12件,共奔赴石龙区、宝丰县、平顶山市区等9个执行地点查找被执行人,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成功执结案件1件,执行和解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9.5万元。
下一步,石龙区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将善意文明执行和强制执行相互结合,把维护法律尊严作为出发点,把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作为落脚点,为建设美丽石龙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