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
#肯德基被曝用转基因大豆油#
等话题冲上热搜
综合天津日报等媒体报道
天津多家肯德基门店因
使用转基因大豆油
未向消费者进行明示
被立案调查
日前,天津市河西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对一家“肯德基”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店内有两桶大豆油,执法人员仔细查看该产品的配料表发现,该产品标明加工原料为转基因大豆。
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询问得知,这种使用转基因大豆制造的大豆油主要用于该店烤制类产品。
工作人员将这种油刷在烤盘上,以防止烤的产品出现“粘连”。具体询问在哪些产品上使用,该店负责人表示,像早餐类的这些烤制产品,如猪肉、鸡肉,还有正餐类的烤翅、烤腿等烤制产品。
执法人员发现,该店虽然在餐饮加工环节中使用了转基因食品,但并没有向消费者进行明示。执法人员当即将该食用油进行了封存扣押,并对该店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消息,已经有多个分局发现辖区内“肯德基”使用的都是该品牌的转基因大豆油,且都没有向消费者明示。天津市多区市场执法人员也分别对这一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报道提到,执法人员称: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同时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还规定,对于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未按规定显著标示的,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网友观点
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关于餐饮企业使用转基因豆油加工食品是否需要公示,全国层面“目前尚未有定论”。
目前有效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仅提到,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需标注为“转基因xx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xx”,鉴于鸡腿等烤制食品的直接原料为鸡肉,应当不属于上述规定中的“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因此律师理解上述规定对肯德基此次事件应当不适用。
检索进一步发现,《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中并未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及公示等另行规定,律师认为,“肯德基在调查后是否会被行政处罚,需要看进一步的进展。”
来源:农民日报
据了解,“科普中国”曾梳理发现,为了转基因的良性发展和人民饮食健康,中国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制度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