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深夜、选择跨县区意图
实施“拉车门”盗窃
以为这样就可以
逃避民警的法眼了吗
事实证明,大错特错
案情回顾
9月27日22 时许,固始县公安局番城派出所民警在凤凰大道与淮河路交叉口进行日常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在路边停靠的轿车附近徘徊,行迹甚为可疑。
民警当场决定对该男子进行盘查,随即在其身上搜出疑似作案工具,诸如手套、红外线射灯、小型手电筒等。
民警遂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展开详细询问。据该男子交代,其于当日 20 点 30 分左右从商城县乘车抵达固始县,意图以“拉车门”方式实施盗窃,刚选定目标,没想到还未下手,即被警察抓获。
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5 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拉车门”碰的不仅是运气,触碰的更是法律,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广大车主要以案为鉴,提高防范意识,切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现金等,下车锁好车门车窗。
▌来源:固始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