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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起纠纷 温情执行促和解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2024-10-23 16:40:24

法律不仅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利器,更承载着善意与文明的光辉;法律的力量不仅体现在严厉的惩罚与强制手段上,更在于通过善意执法和温情执行,彰显法律的温暖与人文关怀。近日,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便以善意执行的方式,成功促使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尤其是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更是关系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在这起案件中,被执行人于2020年7月向申请人借款690000元,用于生产经营和个人资金周转。起初,被执行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了部分款项,表现出良好的还款意愿和诚信。然而,自2023年8月起,被执行人未能继续按合同约定还款,申请人不得不将其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面对这一复杂情况,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没有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秉持善意执法、温情执行的理念,耐心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困难。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并非恶意逃避债务,而是确实面临资金周转困难。鉴于此,执行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寻求双赢的解决方案。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和解当日便履行了260000元的还款义务,剩余案款则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分期给付。

该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减轻了案件执行对于被执行人的消极影响,避免了因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展现了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未找到人、未发现财产等难题,这些都需要执行法官对症开方,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手段,而善意执法、温情执行正是破解这些难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它要求执行法官在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更加注重当事人的感受和权益,以更加人性化、灵活化的方式推动案件执行,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示范区法院将继续秉持善意执法、温情执行的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手段,用法、理、情相融的执行方式,刚柔并济化解当事人的纠纷,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审核领导:刘富

编辑部门负责人:王崇鹏

编辑:卢博、刘依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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