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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拖欠多年租赁款 法官调解当庭清
汝南县法院
2024-10-29 16:46:13

“汝南法院法官办事效率真的是太高了,我跑了几十趟都没要回来的租金,法官调解给我当庭讨回来了,帮我解决了大难题,真的是太感谢了。”案件调解结束后,原告方当事人激动地说。

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汝南法院民二庭方保利法官坚守阵地,主动放弃休息时间,争分夺秒提升办案质效,成功调解了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原告驻马店某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徐某、郭某(二被告原系夫妻关系)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某法院主持调解于2023年4月份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后,二被告未如期还款,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原告得知二被告已于2022年5月份协议离婚,约定二人名下的房产归郭某单独所有。租赁费是二被告婚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生意所欠债务,现被告徐某名下无财产,原告请求撤销被告二人房屋归郭某单独所有的协议约定。

为尽快解决纠纷,承办法官方保利接手案件后,认真梳理案情,弄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秉持着“一次性解纷”的理念,在调解过程中以法明理、以理明情,以情释怀,耐心细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当庭履行清租赁款,圆满彻底化解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这起案件得以高效化解,充分展现了汝南法院“以和为贵,高效便民”的司法理念。汝南法院在办理涉企纠纷时,始终坚持将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全力助推企业寻找诉讼“最优解”,通过“当庭调解+及时履行”,提高办案效率,切实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通讯员:李万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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